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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4/0412/c431027-40214809.html(以下简称《公告》)及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scskl.cn/#/detail/2c9680828e2d0466018ed24df17100cd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申请人严格遵守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申报,下载最新版本《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按照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9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19日后出生)。

3.西部项目:符合1或2条件,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科研单位。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5.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三、限定要求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19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8.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材料提交及工作安排

因全国社科工作办实行限额申报,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全面组织全省初评工作,我校系统申报、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均为5月6日16:00。请各二级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进度确定本单位申报截止时间,务必于5月6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纸质版申报书5份及活页各2份(最终版,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汇总表1份(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明确意见并盖二级单位公章)交至科技处5016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完全一致)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文件命名为“二级单位+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及逾期报送的二级单位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请各单位认真传达通知精神,按照2024年度高级别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积极动员组织教师(特别是目前未承担国家项目的教授、副教授、博士学位教师等)申报,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遴选质量优秀的申报书提交至科技处。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书请在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申报公告附件中下载最新版本填写。

2.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3.西部项目首次单独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申报。

4.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5.青年项目女性申请人年龄要求由不超过35周岁放宽至40周岁。

6.《申请书》中“表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为:“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并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填表日期填写为2024年5月6日。

7.《申请书》中“表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我办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填表日期填写为2024年5月24日。

8.《活页》右上角空白处需标注一级学科及系统中的申报编号,未标注者省社科联不予评审。

9.未尽事宜,以全国社会科学办公室2024年国家社会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联系人:李老师0818-2681199(V:62129)。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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