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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启动2024年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3 点击:

各二级单位:

为推动社科强省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巴蜀风格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四川省社科联决定启动第二批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启动2024年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实验室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坚持高点谋划、高端起步、高质发展,坚持合理布局、宁缺毋滥、公平公正,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巴蜀风格、促进学科交叉、服务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计划建设15家左右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开展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研究,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组织模式,示范引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转型,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建设周期3年,在建设周期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申报基本要求

1.拟建重点实验室应突出创新性。在使用新素材和新方法、利用新基建与新资源、创造新议题和新理论、构建新体制与新机制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突破。

2.拟建重点实验室应突出学科交叉性。真正做到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至少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

3.拟建重点实验室应突出实验性。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仿真模拟、精密工具等技术和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开展人文社科数据驱动、复杂社会系统及行为、新兴学科等领域的实验性研究,具有实验室的基本属性,例如可控制性、可重复性、可量化性等。

4.拟建重点实验室应突出服务性。通过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相结合的实验性研究,能够取得显示度高、认可度强、服务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学术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

5.拟建重点实验室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原则上为学校相对独立的二级实体研究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运行有序,具有专职管理人员,拥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使用权,未来发展规划清晰,成效可预期。

6.拟建重点实验室应具有整合性。能有效协同和集聚校内不同学科、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相关资源,具有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国际交流等功能。

7.建设单位能够为重点实验室建设提供充足保障,包括良好的办公环境、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保障等。原则上实验室的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人员与用房相对集中,具备充足且先进适用的实验仪器设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及相应的实验环境。有稳定的经费资助渠道,建设单位每年固定支持经费不少于80万元。

8.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的学科须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且应为所在学校的优势或特色学科。该学科具有较强的解决重大问题的科研实力、鲜明的实证研究特色、明确的主攻方向和创新超前的研究方法,在相关领域有扎实的实证研究基础。优先考虑拥有满足研究需求、来源合法、渠道稳定的海量数据资源的学科。

9.建设单位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学术生态良好,学术风气端正,没有不良记录。

10.坚持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建设,不与第一批重点实验室的主攻方向重复,同一主攻方向只遴选一家实验室。

四、申报限额

各高校根据本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情况,综合文理工医多学科,选择优势学科进行申报。每个学校限报1个重点实验室。

五、材料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2.各有关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提交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涉密材料不得提交。

六、我校有关申报事项安排: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24年4月17(星期三)前将纸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式6份报送至弘德楼科技处502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科技处按照省社科联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省社科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焕鑫,183813059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莲湖校区弘德楼科技处5022室

附件: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科技处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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